欢迎访问绥化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网站!

示范中心

学生实验守则

作者: 时间:2025-10-09 点击数:

1.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,不得迟到。

2.实验前学生应提前预习实验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。实验时,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后,才能开始做实验准备。

3.学生应独立完成实验准备工作,在启动设备之前,须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。

4.实验时,要严肃认真,正确操作,仔细观察,真实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,不许喧闹,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,不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,不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。

5.实验中要注意安全,遵守实验室有关的操作规程。

6.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,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,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,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电源、气源、水源等,并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,要沉着冷静,不要惊慌失措。

7.实验中,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,应及时报告,查明原因。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,要追究责任,照章赔偿。

8.实验结束时,实验数据要经指导教师审阅,签字。并整理好实验现场后,方可离去。

9.学生要进入开放实验室做自行设计的实验时,应事先和实验中心联系,报告自己的实验目的、内容和所需实验仪器,经同意后,在实验中心安排的时间内进行。

10.学生因某项实验不合格需要重做时,或未按规定时间做实验而要补做时,必须缴纳实验仪器设备折旧费、实验器材和水电消耗费。

版权所有©绥化学院电气工程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