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
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,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,根据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院学习、工作和外来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。
2、所有拟进入实验室的人员,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准入培训,经培训后,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。
3、学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新生及新入职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,以此作为准入资格。
4、 各实验分室室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,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专项教育并核实其准入资格,禁止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。
5、 如有未取得准入资格人员进入实验室,一经查实,学院将追究实验室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。
6、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者,视情况取消其准入资格。须经过重新培训后方可再次准入。
7、本制度由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。